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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大神28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7-061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费用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不超过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不超过25万元。
同意将《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列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大神28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接受大神28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并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同意将《关于继续接受大神28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列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单独决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