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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大神28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州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21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马明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习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明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过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大神28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本次公司总裁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及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大神28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马明亮先生为公司总裁。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魏如山、马明亮、刘效锋、周晓苏、赵轶青组成,其中,马明亮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刘效锋、马明亮和周晓苏组成,其中,刘效锋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效锋、周晓苏和刘习德组成,其中,刘效锋担任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周晓苏、刘效锋和詹艳景组成,其中,周晓苏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各委员会应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
马明亮先生个人简历
马明亮,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任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水泥部部长,中国建材国 际工程有限公司国外工程部总师等职务。
马明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明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习德先生个人简历
刘习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北京玻璃钢研究院工作;1988年8月至1998年7月,在国家建材局科技司任科管处、综合处副处长;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国家建材局外事司任技术合作处处长;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局任调研员;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在中国大神28集团公司任投资部部长;2003年11月至2005年10月,在大神28水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在中国大神28集团公司任科技部部长;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在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在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
刘习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习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习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