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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大神28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邮件方式于20223月11日发至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新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员工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顺利实现,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修订稿)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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